发表于 可能22 2017
抵达加拿大的移民必须拥有或租用房产作为居住场所。 如果您没有亲戚或朋友指导您,您可以随时寻求移民专家或法律顾问的服务。 对于新来的移民来说,拥有房屋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因为他们的最终定居目的地不确定。 他们可能会在加拿大的新地点获得新的工作机会。
加拿大租客和房东法 定义了签订房产租赁协议的房东和租户必须满足的条件。 本法规定了房东和租客的责任和权利,以及必要时的执行程序。
没有工作机会的移民可以与亲戚或朋友一起获得出租房屋,或要求他们成为租赁担保人。 重要的是要知道,即使租赁没有书面定义,租户的权利仍然可以合法执行。 因此,印度时报援引《租客和房东法》的规定,建议您熟悉一下。
当潜在的移民租户第一次进入房产时,房东必须向他提供一份由租户和房东委员会提供的信息手册。 选择房产并确定租赁期限后,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是强制性的。 大多数省份都规定房东每年对存入的资金和上个月的租金支付利息。
未经房东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租金上涨不得生效。 一定要给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加租。
如果有意这样做,则必须在租约到期前两个月发出终止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让潜在租户在双方同意的时间查看房产。 最好有书面通知,以便在出现争议时友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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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加拿大租客和房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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