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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可能03 2012

非美国公民面临的十大规划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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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编者
更新 4月03 2023

领先的信托和遗产规划公司 McManus & Associates 为 NRNC 确定了 10 项与财产和家庭相关的规划和税务策略,并解决了针对外国账户持有人的新 FBAR 规则。

当涉及不断变化的遗产和税务规划环境时,非美国公民和在海外拥有财产的美国人面临着一系列独特的挑战。 约翰·O·麦克马纳斯 (John O. McManus) 是顶级 AV 级信托和遗产律师,也是位于三州地区的 McManus & Associates 的创始负责人,基于二十多年与各代富裕且成功的客户合作的经验,今天发布了一份题为“包括拥有海外资产的美国居民在内的非美国公民的十大规划问题”的报告。

在最近与客户举行的电话会议上,麦克马纳斯讨论了第八届年度国际遗产规划研究所的最新动态、最近颁布的针对外国账户持有人的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FBAR) 报告要求,以及美国和美国的十大遗产规划理念。目前拥有(或将继承)美国境外资产的非美国公民; 希望由海外亲属担任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 或有外国家庭成员在美国拥有(或寻求获得)财产

听 - 电话会议:“非美国公民(包括拥有外国资产的美国居民)的十大规划问题”

麦克马纳斯说:“作为移民,保护您的财富和家庭是一个独特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对遗产和税务规划的变化进行持续调查。” “从影响尚存非美国公民配偶的保护性信托的问题,到利用外国资产规划以避免美国遗产税,麦克马纳斯及同事公司随时关注与非公民和在海外拥有财产的公民相关的问题。”

非美国公民(包括拥有外国资产的美国居民)面临的十大规划问题

1.指定非国内监护人时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国际交通问题

        
        -- 被指定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亲戚和/或朋友居住在海外。 ——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的指示,法院可能不愿意指定外国人作为监护人。 ——美国官员不会允许未成年美国公民(儿童)与没有适当授权的家庭成员一起离开美国。 -- 最后遗嘱应指定美国的临时监护人,以协助将儿童转移到海外与指定监护人团聚。 -- 确保美国的所有朋友和家人都持有有效护照,以确保他们可以在需要时提供帮助。

2. 非美国公民配偶的遗产税规划
        
        -- 非美国公民配偶不像美国公民配偶那样享受自动无限婚姻扣除,从而导致对超过遗产税免税金额的资产征收遗产税(目前,联邦一级为 5.0 万美元,1 美元)纽约为 675,000 美元,新泽西州为 2.0 美元,康涅狄格州为 60,000 万美元)。 -- 非美国公民和非美国居民死者的遗产免征美国联邦遗产税的限额为 27 美元。 -- 因此,拥有非美国公民配偶的个人必须建立具有“合格国内信托(QDOT)”的遗嘱和遗嘱,才能享受无限婚姻扣除,以允许配偶之间的遗产税免税转让。 -- 如果遗嘱中未包含 QDOT,尚存的非美国公民配偶可以追溯选择已故配偶收到的“QDOT”资产,但选择必须在死亡后 2.0 个月内做出,并且仅适用于未亡配偶直接继承的资产。 未亡配偶必须有称职的律师和/或记得做出选择。 -- QDOT 必须始终有一位美国受托人。 如果 QDOT 中的资产超过 XNUMX 万美元,则需要有机构担任美国受托人。

3. 规划 QDOT 主要分配的遗产税

        
        -- QDOT 的收入分配不需缴纳遗产税(但是,它们将作为未亡配偶的收入征税)。 -- 除尚存配偶或尚存配偶的受抚养人的直接和实质性需要(困难分配)外,主要分配应按已故配偶的遗产税率征收遗产税。 -- 仅当尚存配偶没有其他流动资产来满足当前和大量财务需求时,困难分配才可免征遗产税(房地产、封闭型企业的权益和有形个人财产被视为非流动资产) )。 - 因此,拥有应税遗产的非美国公民必须考虑通过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ILIT)购买人寿保险,以便在分配时为尚存配偶提供死亡抚恤金的流动性,而无需对第一任配偶的死亡征收遗产税本金是向幸存者或在幸存者死亡时作出的。

4. 非美国公民配偶之间终身赠与转移的限制

        
        -- 如果配偶双方都是美国公民,他们可以在一生中无限量地向对方赠送资产,而无需缴纳赠与税。 每年向配偶以外的任何人赠送的免税礼物限额为每年 13,000 美元(2012 年)。 -- 但是,如果客户的配偶是非美国公民,则该个人在 139,000 年每年最多可转移 2012 美元,而无需缴纳赠与税。 -- 对于超过此金额的赠与,将资产所有权归于配偶名下,以便在其去世后享受遗产税豁免通常是有利的。 由于赠与限制,必须尽早解决此资产分配流程,以考虑将足够资产转移给非美国公民配偶所需的时间。 -- 非美国公民的美国居民可以利用增加的终生赠与的一部分(目前为 5MM 美元),以信托方式向配偶赠送更大的赠与。

5.美国公民/拥有外国资产的美国居民规避美国遗产税的规划
        
        ——对于美国公民和美国居民来说,在外国的资产在去世时需缴纳美国遗产税。 ——外国资产的终身赠与,特别是考虑到终身赠与豁免的增加,可能是减轻死亡遗产税的最佳策略之一。 -- 拥有被动外国投资公司 (PFIC) 股份的美国纳税人死亡,只要股份不转移给非美国纳税人,就不会通过资本利得触发所得税。 然而,PFIC 的所得税法规是合规性最复杂的法规之一。 -- 美国与许多发达国家签订了遗产税条约,包括:澳大利亚、奥地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挪威、南非、瑞士和英国,以避免双重遗产税对位于外国的财产征税。 ——一般来说,如果外国对财产遗产征税,那么美国必须向遗产提供信贷以支付外国的税款。 最终结果是遗产缴纳两种遗产税中较高的一个。

6. 拥有美国财产的非居民外国人的规划
        
        -- 非居民/非美国公民 (NRNC) 对美国境内财产(即房地产)征收赠与税和遗产税。 -- NRNC 拥有的无形财产不得被视为在美国用于遗产税或赠与税: -- 美国公司的股票和美国知识产权仅需缴纳遗产税; -- 现金仅需缴纳赠与税; -- NRNC 的生命保险无需缴纳遗产税 -- 计划移民美国(但不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 NRNC 必须审查相关税务问题 -- 移民前规划。 -- 打算购买美国房地产的 NRNC 可以考虑通过外国公司购买房产,以避免遗产税和赠与税风险。 -- 关于源自美国的资本利得税,NRNC 必须注意,美国房地产的销售属于应税事件(其他源自美国的资本利得则不是)。 -- NRNC 可以在移民之前直接或通过外国信托向美国人提供无限制的非美国赠与,以避免美国赠与税和遗产税。 使用信托可以保护子孙后代免受美国转让税的影响。 -- 所得税问题(所得税、预扣税和分支机构利润税)也必须得到解决,具体取决于用于购买美国资产的外国公司结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

7. 作为美国居民继承国际资产
        
        -- 一般来说,当美国居民从 NRNC 获得外国遗产时,美国永远不会征收遗产税。 此外,美国受益人无需为遗产缴纳所得税。 -- 此外,从外国遗产接收总金额为 100,000 美元或以上的礼物和/或遗赠的美国公民或美国居民必须通过 3520 表格向 IRS 报告这些金额。 -- 未提交或延迟提交可能会导致重大损失处罚,除非纳税人能够证明不遵守规定是由于合理的原因。

8. 外籍绿卡持有者的税务后果和规划
        
        -- 非美国公民客户可能计划将来离开美国以避免美国纳税。 如果客户在过去 15 年中有 2.0 年是绿卡持有者,并且拥有超过 151,000 万美元的资产或报告过去五年的平均年净所得税负债超过 651,000 美元,则该客户可能会面临繁重的纳税义务。出境税。 ——“受保护的外籍人士”(如上所述)的绿卡持有者与试图离开美国税务管辖区的美国公民受到相同的待遇。 ——适用按市值计价的规则——所有资产均在外派前一天进行估值,并征收资本利得税。 在评估资本利得税之前,可一次性豁免 15 美元。 -- 移居国外后,向美国受益人生前或死亡时进行的任何转账均按最高的赠与税和遗产税征税。 -- 如果计划从美国移民,更好的选择可能是放弃绿卡并更改为非移民签证身份,然后再成为长期居民(过去 XNUMX 年中有 XNUMX 年为绿卡持有者)。 -- 建议在绿卡到期前在美国驻外领事馆交出绿卡,因为出境需要自愿选择; 将未成年儿童或智力低下的人移居国外是非常困难的。

9. 美国境外资产的年度报告要求
        
        -- 每年都需要通过外国银行和金融账户报告 (FBAR) 表格向 IRS 通报外国银行账户,该表格与提交所得税申报表分开,且截止日期为 30 月 10,000 日。 -- 如果有的话年内所有海外账户总余额超过 8938 美元(当地货币折算成美元)时,必须披露该账户。 -- 此外,如果个人对“特定外国金融资产”(外国人发行的股票或证券、任何其他金融工具)拥有权益,则需要与 1040 表格一起提交的新表格 50,000 表格。交易对手是非美国公民,以及在外国实体中的任何权益)价值超过 8938 美元。 外国账户可以同时在 FBAR 和 3520 表格上报告。 -- 尽管外国房地产不包括在报告要求中,但某些 IRS 官员采取的立场是外国房地产租赁也包括在内。 ——这些新的报告要求为国税局提供了一个强大的新工具,可以查明外国资产、对外国资产征收所得税,并确保此类资产包含在遗产税申报表中。 -- 此外,必须提交 XNUMX 表格以披露与外国信托的交易,并且令人惊讶的是,该表格适用于加拿大的免税储蓄账户 (TFSA) 等资产,其功能类似于 Roth IRA。 ——外国金融资产,即使是由绝不是避税天堂的司法管辖区授权的完全良性的工具,每年仍然可能需要大量的报告要求。 任何外国金融资产都需要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进行深入检查。 -- 尽管这些表格仅供参考,但如果未能提交,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10. 外国信托的税收
        
        -- 如果美国法律没有管辖权且美国人不是受托人,则出于美国税务目的(法院和控制测试),信托将成为外国信托。 -- 如果外国信托有美国受益人或信托是美国授予人信托,则该外国信托将被视为美国人并纳税。 -- 拥有美国受益人的外国非授予人信托具有可分配净收入,无论收入是否分配,均需缴纳所得税。 ——未分配的净利润将受到“返还规则”的影响,如果不缴纳所得税,将受到严厉处罚。 ——外国信托可以投资于免税收入或管理资本增值投资,只是为了避免倒退规则,尽管受托人必须时刻注意其投资多元化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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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非美国公民

规划问题

拥有外国资产的美国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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