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11月12 2011
最近,加拿大和美国都在热议一项名为“创业签证”的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在于改革移民政策,将创业者归类为劳动阶层,并允许他们入境。毫无疑问,吸引更多创业者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件好事。统计数据显示,加拿大和美国经济中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新增就业岗位都来自初创企业。创业者的人均财富创造也远高于其他劳动阶层,而且通常受教育程度更高。此外,科技领域的创业者更有可能雇用并支付相应的薪酬给本国的其他技术人员。总而言之,各国都能从引进创业者中获益。然而,传统移民体系与创业领域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冲突。大多数西方国家允许四类移民:技术工人、学生、富人和难民。暂且不谈难民身份这一特殊情况,其余三类移民途径对大多数创业者来说并不适用:
根据这些标准,比尔·盖茨、史蒂夫·乔布斯、马克·扎克伯格、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都不会进入该国创业。 这是一个问题。 进入 启动签证 创业签证支持者面临的挑战是“企业家”的定义。 各国不想创建一个每个人都称自己为企业家的体系(在电子海湾上出售旧东西,不赚取最低工资,并且没有可能扩大“业务”的方法不是企业家精神)。 Startup Visa Canada 建议通过类似于现有工作机会要求的试金石来解决这个问题:来自合格投资者的 150,000 美元融资。 虽然这肯定比没有基准要好,但我建议采用一套替代标准,并提出将潜在企业家引入该国的额外途径。 1. 此 投资标准 这种模式赋予风险投资界过大的权力,也排除了许多初创企业成立的可能情况。例如,我自己创办的SunnyBrook、BrightSide和TandemLaunch,在这种模式下都完全不符合条件。SunnyBrook最初没有达到规定的投资额度;BrightSide的大部分投资来自天使投资人和外国投资者(都是合格的,但很多并非本地投资者);而TandemLaunch从一开始就实现了盈利,因此根本不需要投资者。我的建议是,以对加拿大的直接经济效益作为衡量标准:创造就业机会。如果你作为创始人是自己唯一的员工,而且没有能力支付工资,那么你的初创企业注定会失败。你的企业迟早需要发展壮大,而你至少需要开始支付一些员工最低工资。我理解初创企业的成功与创造大量就业机会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但任何企业要想称得上成功,都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因此,我建议创业者的准入门槛应设定为至少创造两个最低工资或更高工资的工作岗位(两名创始人或一名创始人加一名员工),无论资金来源是投资还是其他渠道。这既能确保一定的创业能力,又能兼顾初创企业特有的灵活性和多样性。如果你想在提案中加入一些民族主义元素,可以强制要求其中一个岗位必须由加拿大人担任(我不建议这样做,但政客们常常需要这种手段来取悦民众)。 2。 任意的 区别 学习和工作之间 绝对必须改变. 学生签证不应该允许工作,工作签证不应该允许学习,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强迫加拿大移民二选一实际上限制了他们作为科技企业家对加拿大的潜在贡献。如果移民选择保留学习签证,社会将失去一家由已在加拿大、有决心且获得认可的人创立的潜在盈利型初创企业。更糟糕的是,如果潜在移民选择创业而非接受教育,社会将得到一位缺乏扎实学术背景的企业家。如果社会足够幸运,这家企业像Facebook或微软那样成功,那当然是好事!但由于大多数初创企业都会失败,最终的结果很可能只是一个失败的创业项目和一个教育程度有限、前途渺茫的年轻人滞留在加拿大。更合理的做法是允许学生以创业者的身份工作,只要他们保持一定的平均绩点,并满足创造就业机会的首要条件。科技企业家是最优秀的移民类型之一,因为他们能够创造就业机会。任何阻碍吸引和留住优秀创业领袖的因素都会对我们的社会造成直接损害。尽管加拿大和美国对创业签证的呼声日益高涨,但这并非坏事,风险投资不应成为筛选申请人的标准。创造就业和财富才是最终的社会效益,因此,这才是最终的评判标准。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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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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